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福州专员办到我县开展监督检查
8月29日至9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福州专员办到我县开展森林督查和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福州专员办专员尹刚强、副专员李彦华, 处长李月清、宋师兰,副调研员张启渊等参加了相关督查工作。泉州市林业局局长林华伟、副调研员廖道彬,县长庄永智、副县长郑永璘等陪同参加了相关督查工作。督查组一行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专题汇报会、督查反馈会,检查了2017年林地管理情况、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涉林案件管理情况、2017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和执行情况,抽查了达埔、蓬壶、苏坑、东平、东关、外山、湖洋、一都等乡镇两期卫片拍摄间隔期内发生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毁林(湿)开垦、土地整理等改变林地用途和采伐林木情况,察看了永春(达埔)国家香产业示范园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
督查组认为:我县坚持生态立县,以“乡愁故里 生态桃源 美丽永春”为目标,深入开展“全城植绿 全民造绿 全面提质 全境美丽”活动,全面打造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机制,建立“三员合一”的森林资源管护员,与检察院共建“检察工作室”,推动制定《补植复绿实施办法》,深入开展重点区位生态林赎买试点等。获得了中国生态文明奖、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森林覆盖率66.69%,居泉州市第二位,绿化程度94.5%。特别感受到永春务林人的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深刻感受到永春的山青水秀、环境优美。在图班检查中林木采伐情况比较理想,案件查处比较到位,林地图班存在一定问题,初步认定没有出现不合格现象,没有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检查结果待报国家林草局审定后正式公布。督查组指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责任制建设不够到位,执行考核标准不够严格;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现象;滥伐现象呈上升态势。督查组建议: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永春实际,科学制定目标责任制的内容,严格考核;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
尹刚强专员说,要感谢我们历届县委县政府和我们历代老百姓在生态环境方面,在林业改革发展方面所做出的巨大努力、巨大贡献。才保持了我们这一方绿水青山,才形成了我们这么好的一个生态优势,为我们全县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这么好的基础,也为我们全县老百姓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提供了这么一个坚实的保障。尹刚强专员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抓紧开展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扎实做好森林督查下半篇文章;二是认真落实责任制,巩固和拓展生态优势;三是进一步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